为进一步指导地方做好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,在充分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对《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(第二版)》进行了修改完善,形成了《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(第三版)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
第三版《指南》指出,要在精准快速的流调排查、严格的社区管控基础上,科学研判疫情传播风险,划定区域核酸检测范围,制定具体工作方案,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质量和效率。
重点修订内容如下:
科学精准
一是强调科学精准,对划定的区域进行核酸检测。为进一步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,第三版《指南》更加强调在科学研判疫情形势基础上,精准划定检测范围,将第二版《指南》中的“全员”修改为“区域”,区域大小由疫情防控需要决定,指导各地对划定的区域完成核酸检测。
完成时限
二是进一步明确完成时限要求。为适应奥密克戎等新冠病毒变异株传播速度快的特点,规定了划定范围的核酸检测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,进一步提高疫情“早发现”能力。
采样点要在2-4小时内完成规范建设和启用。
在各地启动区域核酸采样1小时后,应将首批样本转运至检测机构,后续每2小时收集转运一次,保证样本采集后3小时内送达核酸检测机构。
做到采、 送、 检各环节信息准确,保证群众采样后24小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。
工作专班
三是增设若干工作专班。根据区域核酸检测涉及的各环节、各部门,指导地方成立数据统计专班、采检匹配专班等9个工作专班,规定了专班职责。该9个专班不要求必须设立,各地可根据实际灵活增设或合并,但须做到职责不空缺。
第二版:组建各级核酸采样、样本运送、核酸检测、信息平台技术保障和相应的应急等队伍;核酸采样督导组;核酸检测督导组、数据专班。
第三版:数据统计专班、采检匹配专班、样本转运专班、阳性结果处置专班、物资保障专班、质量控制专班、医废处置专班、信息化保障专班、综合管理专班。
测算依据
四是提供检测力量测算依据。为便于地方测算、准备检测力量,在充分总结西安、天津等地经验基础上,对各地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所需的采样人员数、核酸检测能力,给出了明确测算指导。
第二版:参照每1000-15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,500-1000人设置一个采样台。
第三版:可参考2000-30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,600-800人设置一个采样台,每个采样点需4-5个采样台。
第二版:每个采样台应包括1名采样人员和1名信息录入人员。按照每个采样台每小时采集100-150人样本计算。
第三版:按每个采样台应配备2名采样人员(须为医务人员,考虑换班)、1名信息录入人员,每个采样台每小时采集120人样本计算。
精简检测技术性要求
五是精简检测技术性要求。结合本《指南》应用范围和实际操作需求,《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(试行)》等技术文件中已有的要求,不在文中表述。而是对采样的组织、转运、检测、结果处置等管理性要求进一步突出和明确。
增加采样方式
第三版《通知》取消了5混1,增加了20混1,进一步缩减了采样人员工作量。具体安排如下:
1.集中隔离点及其他重点人群实行单采单检
2.封控区人群实行单采单检或1户1管
3.管控区可实行10合1混采
4.防范区和其他区域可实行20合1混采
5.单采单检对象在多轮检测均未检出阳性的情况下,可视情实行10合1混采。
增加阳性样本处理流程
采样本检测结果阳性时,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核酸检测工作组,工作组立即通知阳性结果处置专班,由阳性处置专班同时开展以下工作。
一是通知120负压救护车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;
二是通知集中隔离管理设施准备接收该阳性感染者;
三是通知阳性感染者所在社区(小区)找到并控制阳性感染者;
四是通知公安机关协助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,并开展该阳性感染者轨迹排查;
五是通知疾控部门开展后续的流调溯源、密接排查和社区封控等工作。
单采检测阳性患者,不再通知定点医疗机构
抗原检测作补充
第三版《通知》中提到了抗原检测。 各地可推进“抗原筛查、 核酸诊断”的监测模式,作为区域核酸检测补充手段,研究细化实施方案后组织实施。
文章来源:卫健委官网及其它网站